www.cwrjxz.com 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用友ERP系统免费下载地址,QQ交流群:182816292

首页会计实务正文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涉及金额

admin2020-09-05721

今天财务软件下载网站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涉及金额的会计实务教程,这篇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涉及金额为您讲解了在会计实操中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涉及金额。

  《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L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七、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案(刑法第162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以上就是 www.cwrjxz.com 为您整理的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涉及金额的全部内容,希望在您学习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涉及金额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帮助。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本文链接:https://www.cwrjxz.com/kjsw/JerZ143b.html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