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wrjxz.com 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用友ERP系统免费下载地址,QQ交流群:182816292

首页会计实务正文

票据无效的情况的情形

admin2020-09-04449

今天财务软件下载网站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票据无效的情况的情形的会计实务教程,这篇票据无效的情况的情形为您讲解了在会计实操中票据无效的情况的情形。

票据无效的情况的情形,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数豆子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我国票据法规定了以下几种票据无效的情形。

1。值得注意的是,在台湾地区的票据法中规定,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和数码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为准,而票据仍然有效。

2。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四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3。绝对必须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汇票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第七十六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第八十五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票据无效的情况的情形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票据有关的文章,请继续关注数豆子。

以上就是 www.cwrjxz.com 为您整理的票据无效的情况的情形的全部内容,希望在您学习票据无效的情况的情形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帮助。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本文链接:https://www.cwrjxz.com/kjsw/o48v3Wzq.html

网友评论